机动车驾驶人记满12分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,保险公司赔偿吗?
点击:1712 | [日期:2015/10/23 10:15:10] | 作者: |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、损毁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、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,不得驾驶机动车。结合《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》第七条第三款第六项的约定:驾驶人在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资格的情况下,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、财产损失和费用,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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